浙江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
时间:2021-01-26 14:41:40
来源: 中国税务报
作者:董莹
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《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,明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统一标准设置“政府采购诚信分”。
据了解,“政府采购诚信分”总分为1000分,由基本情况(100分)、公共信用情况(200分)、诚信记录(400分)和用户评价(300分)等一级指标组成,一级指标下各设若干个二级指标,分为A、B、C、D、E五个级别,其中A级为优秀,综合评价分值900分以上(含);B级为良好,综合评价分值800分(含)~900分;C级为中等,综合评价分值700分(含)~800分,D级为较差,综合评价分值600分(含)~700分;E级为差,综合评价分值600分以下。其中A级为政府采购红名单。
《通知》明确,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的,依法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各级财政部门应将行政处罚等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,其相关信息由浙江政府采购网“政府采购监管栏目”对外公开,同步推送至“信用浙江”平台,公开时间按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办法执行。
《通知》同时明确,供应商因行政处罚、行政处理被诚信扣分,整改到位且无新发生违法记录的,其诚信分逐年修复。修复期自处罚、处理生效之日起计算;供应商被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的,修复期从禁入期结束之日起计算。供应商发现诚信档案信息有误的,可在线或书面向信息录入单位反映,由信息录入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修正。
作者:董莹[责任编辑:张魏桔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