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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黄牛“转型升级”扰乱市场要严查

发布时间:2021-02-05 09:37:50 来源: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:■周菊

  入年关,网络黄牛的业务开始逐渐忙活了起来。然而,今年似乎大有不同。与过去黄牛帮买车票、演唱会票,代排队、代挂号等相比,如今一些网络黄牛正在实现服务的“转型升级”。而这些升级的新服务背后,依旧离不开金钱的利益。网络黄牛的种种新服务,游走在法律的边缘。

  网络黄牛业务上的“转型升级”,看似迎合了市场需求,但其行为却涉嫌触碰法律,有着不小的法律风险。以“追星牛”为例,此前媒体报道,有网络黄牛出售明星个人行程信息,引发舆论关注。但这样的现象并未绝迹,普通人要想获取某明星的航班行程信息,只需“开价”即可,价格低至5元,这样的“生意”依旧存在。

  应该认识到,网络黄牛不仅具有违法性,且所带来社会危害也不容小觑。还以“反催收”为例,不少人因为种种原因,存在信用卡还款逾期、无力还网贷而影响征信、受到催收骚扰等情形。一些网络黄牛就开辟了相关“反催收”业务。殊不知,此类业务涉嫌扰乱金融秩序,也会破坏社会信用,拦截、伪造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更触犯法律。

  对网络黄牛不能纵容,亟须强化依法打击。以2月1日某明星的航班信息为例,记者对比两位黄牛给到的航班号,发现航班号相同无差。对这样的涉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就须加大打击力度。所以,相关部门也应增强监管执法的主动性,不仅要善于黄牛的踪迹,更须对其施以重拳,以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。

  平台须切实负起责任。平台不能为网络黄牛提供交易便利。如,网络提供类似“反催收”的业务并不少见,甚至有网页还大摇大摆呈现着“反催收技巧总结”。只要在某社交平台输入“反催收”等关键词,就会出现一些账户。很显然,这些网络平台为黄牛提供了生存土壤,而平台如此助纣为虐,同样难逃法律制裁。于平台而言,理应对黄牛说“不”。

  同时,相关企业也有必要对网络黄牛进行抵制。据悉,作为国民心目中的“硬通货”,茅台在市场上一直很抢手。为了遏制黄牛的新业务——网上代抢茅台,茅台集团表示正在加快研发反黄牛系统,通过提高购买门槛、拦截异常批量购买订单等方式有力打击“炒茅台”群体。更为期待的是,企业面对市场之恶,当积极行动起来,对其抵制,以优化营商环境。

  此外,消费者也不应盲目选择黄牛服务。比如,将账号和密码告知黄牛,显然有着不小的风险。而抢拍软件这样的手段,则涉嫌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285条规定的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。所以说,即便某些产品或相关服务难以买到,也应远离黄牛,更须避免的是因信任黄牛而带来的权益之害。

  作者:■周菊[责任编辑:张魏桔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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