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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朝后期酒政对私酒的处罚在历史上是如何记载的?

发布时间:2020-04-09 14:29:40 来源: iask爱问 作者:赵超绝

  唐代后期,推行了各种各样的酒政,其目的都是 希望得到更多的酒利。如同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一 样,唐朝民间的私酿私卖仍然十分厉害,为此,政府对从事私酒的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,以致出现了“一 人违犯,连累数家”的情况。“阁里之间,不免咨怨”。武宗会昌六年,也许打击从事私酒业做得太过分了, 官府宣布:“置官店酤酒,纳榷钱,私酤者不许连累严酷如有私酿者及私曲者,但许罪止一身,并所由 容纵任,据罪处分”。唐朝三百年,前期国势强盛,酒政也宽松,后期 国力大减,酒政趋紧。在风雨飘摇之中,唐朝仍然能够维持一百多年,这与实行的榷酒和税酒制有重要 的联系。《新唐书•食货志》称:“凡天下榷酒钱百五 十六万余缗,而酿费居三之一。”在盐、茶、酒之间,盐利最大,酒利次之,最后为茶利。酒在国家财政收入 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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